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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企业的组建和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建和设立。
二、 公司企业改制
1、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及其分离办社会职能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2、 国有资产处置或转让、各种债转股(包括政策性和非政策性)所引起的公司、企业改制;
3、 利用外资或民营资本并购或改组国有企业所引起的公司化改制;
4、 各种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国有中小型企业);
5、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6、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互转化时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7、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8、 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即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与上市的股份公司(如幕集设立股份公司)互相转化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三、 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帮助企业策划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和上市,并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证监会所要求的必备文件:
1、 对国有企业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的要求进行改组,以其生产经营性资产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 协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和海外公开发行或以私募的形式发行股票,并将该等股票在国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交易;
3、 协助各类企业在国内和海外债券(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及各种商务票据,并将该等债券和商业票据在国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交易;
4、 为股票、债务、基金的发行(增发和配股)、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 证券类纠纷 (一)证券合同纠纷 1、股票交易纠纷; 2、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出资转让纠纷; 4、国债交易纠纷; 5、证券代销协议纠纷; 6、证券包销协议纠纷; 7、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8、证券资信评估纠纷; 9、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二)行纪合同纠纷之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三)证券权益纠纷: 1、证券发行纠纷: 2、证券返还纠纷; 3、证券欺诈纠纷; 4、证券内幕交易纠纷; 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 6、虚假证券信息纠纷; 7、证券投资基金纠纷; 8、证券登记、托管、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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