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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请问我家的楼房拆迁的问题
我在山东省德州地区平原县,我家的楼是一座延街的商业楼,签定的合同是50年,现在还不到10年,因为县政府决定的规划要在这里修盖长途汽车站,所以责令拆迁!但程序并不合法,且赔偿也要按照政府的意思来!
昨天去了省里咨询,说是政府虽然破坏了合同但是却不违法,因为我们人民一切是围绕政府的,第二是他们有权利强制拆迁,到时我们也没办法.
我们也知道要拆是定了,但是就赔偿问题我们是不是还能有别的办法,使得我们尽量损失小一点
我家的楼是三层楼,120平方/层,第一层是商铺,2.3层是住房
请律师朋友没能够帮帮忙,谢谢!
2008-11-13 12:02:47.46 律师回复:
你好。
首先,虽然不知道你咨询的是省政府的哪个部门,但是他们的回答都是错误的。
根据《物权法》,公民的私人财产和国家财产同等保护,不得侵害,按你所说,该楼房是你们自家的产权房,应受法律保护,政府也不能随意强制拆迁。而拆迁的具体程序和补偿办法应当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当地省级政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比如拆迁人要具备拆迁许可资质,依法事先发布拆迁公告,与你们这些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协商拆迁价款等等法律程序。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不服裁决还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 拆迁补偿的办法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具体数额也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产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拆迁必须依法,否则被拆迁人就有权利拒绝,并以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政府行使公共管理的权力,但不能违背法律,侵害公民的合法财产。 但是,拆迁关系到政府管理机构的多个部门,且涉及法律法规复杂,从切实保护自身权利的角度看,必须有专业的法律人提供咨询和帮助,才可能在法律和行政上确保得到相应落实。 就你的问题,可以致电我所,由律师为你做专业的咨询。
潘律师。电话:010-587958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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